- 發布單位:危害控制組
主旨:公告「指定環境用藥藥效(效力)及有效成分含量分析檢驗測定機關(構)」,並自即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
依據:環境用藥許可證申請核發作業準則第19條第1項第2款、第2項及第3項。
公告事項:
一、指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及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化學研究所為環境用藥有效成分含量分析檢驗測定機關。
二、指定環境用藥藥效(效力)檢驗測定機關(構)如附件。
附件下載
檔案名稱 | 檔案大小 | 下載次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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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影本(含附件)電子檔.pdf | 162 KB | 3,564 |
藥效(效力)檢驗測定機關(構)檢查評核要點.pdf | 1 MB | 2,401 |
核准國立中興大學昆蟲系醫學昆蟲學研究室變更實驗項目.pdf | 422 KB | 1,118 |
核准國立中興大學昆蟲系環境用藥藥效檢測室變更實驗項目.pdf | 422 KB | 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