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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公告新增甲氧滴滴涕為環境用藥禁用成分

  • 發布單位:主任秘書室

      環境部公告修正公告「環境用藥禁止含有之成分及檢驗方法」,增訂「甲氧滴滴涕」為環境用藥製造、加工、輸入、輸出、販賣或使用禁止含有之成分,並訂定其檢出含有限值為10 MDL(Method Detection Limit, MDL)。

       環境部表示,經調查目前國內環境用藥產品成分無登記甲氧滴滴涕,將「甲氧滴滴涕」列為環境用藥禁止含有之成分,對我國環境用藥產業無影響,且聯合國斯德哥爾摩公約已將其列為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將其公告為環境用藥禁止含有成分,以維護人體健康及保護生活環境。

       本次修正公告已依行政程序法完成草案預告、研商等行政程序,相關資料詳細內容請參閱環境部新聞專區下載附加檔案(https://enews.moenv.gov.tw/),或於公告日起3日後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下載,歡迎各界,瀏覽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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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用藥禁止含有之成分及檢驗方法公告事項第一項附件修正總說明.pdf 479 KB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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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發布日期:114-12-16
  • 資料更新日期:114-12-16
  • 資料檢視日期:11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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