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獲市售環藥製造日期及批號被塗拭致無法辨識認定案

  • 發布日期:93-02-19
  • 發布單位:危害控制組

壹、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93年2月19日

貳、發文字號:

環署毒字第0930008779號

參、主旨:

有關查獲市售環境用藥製造日期及批號被塗拭(但未更改)致無法辨識認定是否違反環境用藥管理法第4條第3款規定釋義案,釋如說明, 請 查照。

肆、說明:

本案查獲市售環境用藥○○○,於展示貨架上藥劑瓶身之製造日期及批號被塗拭(但未更改)致無法辨識,尚不構成違反環境用藥管理法第4 條第3款(塗改或變更有效期間標示之偽造環境用藥)規定,惟請通知該藥劑製造業者回收,並改善瓶身之製造日期及批號噴(印)墨品質,以 避免運送、展示或使用過程瓶身之製造日期及批號被塗拭致無法辨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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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點閱次數:2326
  • 資料更新日期:114-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