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95-10-25
- 發布單位:危害控制組
壹、標題:
病媒防治業者調配施作相關藥劑疑義
貳、問題:
一、病媒防治業者可以用硼酸苯、硼酸溶液或硼酸調配成蟑螂餌劑除蟲施工嗎? 二、病媒防治業者可以調配環境衛生用藥(例如陶斯松68 %除蟲菊40 %)稀釋施工嗎? 三、一般民眾可以自行用硼酸餌劑自行除蟲施工嗎?
參、說明:
一、依環境用藥管理法第6條第1項第1款規定未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而製造、加工、輸入者屬偽造環境用藥。另依該法第52條第3款「……使用 偽造、禁用環境用藥者,由原發照機關撤銷、廢止其許可執照,並公告廠商名稱、地址……。」因此,病媒防治業如自行使用未經登記取得環境用藥許可證之硼酸苯、硼酸溶液、硼酸餌劑、陶斯松或除蟲菊精藥劑調配或稀釋進行病媒防治業務者,將依該法第52條第3款規定查處。
二、一般民眾自行使用合法登記之硼酸餌劑,進行自家環境衛生害蟲防治,並無違反環境用藥管理法相關規定;惟不得執行環境衛生害蟲防治 施作業務,違反者將依環境用藥管理法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