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91-04-09
- 發布單位:危害控制組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四月九日
環署毒字第○九一○○二二九一七號
主旨:
有關依環境用藥管理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申請專供試驗研究用、教育示範用、專案防治用或申請登記 用之環境用藥,申請所需檢附資料如說明,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明:
一、依環境用藥管理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申請專供試驗研究用、教育示範用、專案防治用或申請登記用之環 境用藥,申請所需檢附資料如下:
(一)申請專供試驗研究、教育示範、專案防治之環境用藥,應檢附申請資料:
1.環境用藥特性說明:
(1)如為輸入之環境用藥,請說明該藥品之中英文品名、成分含量、劑型、包裝規格、防治性能、該產品 產製國家、製造廠商、出口國家、出口廠商,原廠標示、原廠使用說明或原廠目錄等。
(2)如為國內已登記之環境用藥,請說明該藥品之環境用藥許可證字號、中英文品名、有效成分含量及該 藥品之供應廠商名稱等。
2.試驗研究、教育示範或專案防治執行單位之計畫主持人相關資料並簽名蓋章確認。
3.計畫執行期間。
4.使用地點描述。
5.所需環境用藥數量需求推估說明。
6.實施方法、安全措施及進行步驟說明。
7.預期效益說明。
(二)申請專供登記用之環境用藥,應檢附申請資料:
1.環境用藥特性說明:
(1)如為輸入之環境用藥,請說明該藥品之中英文品名、成分含量、劑型、包裝規格、防治性能、該產品 產製國家、製造廠商、出口國家、出口廠商,原廠之標示、原廠使用說明或原廠目錄等。
(2)如為國內已登記之環境用藥,請說明該藥品之環境用藥許可證字號、中英文品名、有效成分含量、提 供該藥品之廠商名稱等。
2.執行期間。
3.檢驗、檢測項目說明。
4.所需環境用藥數量需求推估說明。
二、前述依環境用藥管理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申請專供試驗研究用、教育示範用、專案防治用或申請登記用 之環境用藥,申請表如附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