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署危害控制組徵聘用毒化物助理管理師1名

  • 發布日期:114-12-24
  • 發布單位:人事室
一、職稱:聘用毒化物助理管理師。
二、人數:1人。
三、性別:不拘。
四、公告期間:114年12月24日至115年1月5日。
五、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二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四年以上者;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二)身心障礙者、原住民族、中高齡者及更生受保護人等就業弱勢者得優先進用。
六、工作地點: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泉州辦公室-臺北市中正區詔安街35號。
七、工作項目:
(一) 辦理化學物質災害防救演習(練)與應變共同性事項之推動、執行。
(二) 辦理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災害通報、監控、應變器材與人員調度之推動、協調、執行。
(三) 辦理化學物質篩選、評估、公告與運作管理之研擬、執行。
(四) 辦理化學物質毒理資料之流向追蹤、與國際測試方法接軌之推動、執行。
(五) 化學物質風險溝通政策之研擬、推動、執行。
(六) 辦理環境用藥(含人用化學忌避劑)許可之審查、執行。
(七)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八、報名及聯絡方式:
(一)應備資料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2、工作經歷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例如英檢證明、專業證照證明、身心障礙證明等)。
3、甄選簡歷冊(紙本應徵者,請至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全球資訊網首頁:https://www.cha.gov.tw/ 「訊息公告/徵才公告」下載,線上應徵者由系統自動產製)。
(二)線上應徵:請於115年1月5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不需具備公務人員資格】進行註冊(操作說明請至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全球資訊網首頁:https://www.cha.gov.tw/ 「訊息公告/徵才公告」下載)。★學經歷有填寫欄位限制,請填入最高學歷及最近5筆經歷,完整學經歷情形得上傳佐證資料證明。自傳以500字為限,請簡要自我介紹。
(三)紙本應徵:請同前項截止日前備妥(一)應備資料,於115年1月5日前寄至臺北市中正區詔安街35號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危害控制組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並請註明應徵職務職稱【聘用毒化物助理管理師】及日、夜與行動電話。另甄選簡歷冊電子檔,請同時併寄至危害控制組承辦人員公務信箱yuchien.liao@moenv.gov.tw,郵件標題請註明「○○○(姓名)-聘用毒化物助理管理師」;逾期或證件不齊全,不予受理,不合格者恕不通知或退件,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報名參加甄選者不得具有雙重國籍;證件經審查後,不予退還,經聯絡不克參加面談者,視同放棄,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四)本職缺核敘376薪點至472薪點(依任職年資及年終考核晉敘),薪點折合率每點折合新臺幣149.1元,折合薪資5萬6,061元至7萬0,375元。本署得視甄選情形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6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同單位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
(五)聯絡人: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危害控制組廖小姐,聯絡電話:02-23257399分機55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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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點閱次數:181
  • 資料更新日期:115-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