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115-08-05
- 發布單位:人事室
一、職稱:特約助理管理師。
二、人數:1人。
三、性別:不拘。
四、公告期間:115年8月5日至115年8月17日。
五、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會計、統計、商學、管理、資訊等相關學系畢業者。
(二)主動積極、具溝通協調能力。
(三)熟悉電腦視窗軟體及網路等系統操作。
(四)熟諳主計法規、政府採購法及內部審核等相關法規者尤佳。
六、工作地點:臺北市大安區大安路2段132巷35弄1號
七、工作項目:辦理主計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八、報名及聯絡方式:
(一)應備資料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2、工作經歷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例如身心障礙證明等)。
3、甄選簡歷冊(紙本應徵者,請至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全球資訊網首頁https://www.cha.gov.tw/「訊息與公告/徵才公告」下載,線上應徵者由系統自動產製)。
(二)線上應徵:請於115年8月17日前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不需具備公務人員資格】進行註冊(操作說明請至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全球資訊網首頁https://www.cha.gov.tw/「訊息與公告/徵才公告」下載)。★學經歷有填寫欄位限制,請填入最高學歷及最近5筆經歷,完整學經歷情形應上傳佐證資料證明。自傳以500字為限,請簡要自我介紹。
(三)紙本應徵:請同前項截止日前備妥(一)應備資料,於115年8月17日前寄至臺北市大安區大安路二段132巷35弄1號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主計室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並請註明應徵單位、職務職稱【主計室特約助理管理師】及日、夜與行動電話。另甄選簡歷冊電子檔,請同時併寄至主計室承辦人員公務信箱poching.chen@moenv.gov.tw,郵件標題請註明「○○○(姓名)-主計室-特約助理管理師」;逾期或證件不齊全,不予受理,不合格者恕不通知或退件,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報名參加甄選者不得具有雙重國籍及不得具大陸戶籍、護照、居住證等;證件經審查後,不予退還,經聯絡不克參加面談者,視同放棄,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四)本職缺核敘280薪點至376薪點(依任職年資及年終考核晉敘),薪點折合率依行政院通案規定每點折合新臺幣139.1元,折合薪資3萬8,948元至5萬2,301元。新進人員有試用期,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間薪點為280薪點,試用期滿成績合格者正式錄用,並依據相關工作經驗及勞保投保薪資是否超過280薪點金額等情形敘薪,原則最高提敘3級,試用期成績不及格者將依勞動基準法規定預告及資遣。
(五)本署得視甄選情形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6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同單位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
(六)聯絡人:化學物質管理署主計室陳小姐,聯絡電話:02-23257399分機55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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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簡歷冊(特約助理管理師). | 21 KB | 3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