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106-06-19 發布單位:危害控制組 依協議內容聯防僅協助支援該組織之成員、區域,且因化學物質及包裝容器不同,所需設備能量也不同,故運送多個貨主,亦請加入各成立之聯防組織或自行籌組。 毒性化學物質為環境部列管、危險品為勞動部列管,運送以上物品另有交通部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