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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媒防治業使用一般環境用藥進行施作,因不須稀釋且濃度低,是否可不須作成施作紀錄?
發布日期:
106-06-27
發布單位:
危害控制組
否,依環境用藥管理法第24條規定,病媒防治業應按月記錄環境用藥使用數量,故使用一般環境用藥執行病媒防治施作,仍應作成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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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更新日期:114-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