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106-06-29 發布單位:危害控制組 環境用藥之證照,包括製造許可證、輸入許可證、販賣業許可執照及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四種。其中製造及輸入許可證係由環保署化學局審查核發;而販賣業許可執照及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則由公司所在地環保局審查核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