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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用藥製造業是否應於取得販賣業許可執照後,方可銷售環境用藥?
發布日期:
106-06-28
發布單位:
危害控制組
環境用藥製造業販賣自行製造之環境用藥,可不需申請販賣業許可執照,但販賣非自行製造之特殊環境用藥,則需依規定申請販賣業許可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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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更新日期:114-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