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108-07-15 發布單位:危害控制組 有下列情形,您的手機可能無法接收告警訊息 (1) 手機不在發送區域、告警訊息發布期間內。 (2) 手機設定在飛航模式或關機 (3) 2G或亞太3G(CDMA2000)手機,其系統不支援告警訊息功能 (4) 手機利用3G系統進行通話或上網 (5) 使用3G或4G手機,但手機顯示無基地台訊號 (6) 使用105年3月1日前製造之舊款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