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單位:危害控制組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環署毒字第 0920006268 號
主旨:
本署七十四年五月二十一日(74)衛署環字第五二四四二二號函修正之「環境衛生用藥販賣業登記審查要點」及七十七年五月三十一日(77)環署毒字第一○一三二號函送之「環境衛生用藥廣告審查要點」,自即日 起停止適用,請 查照。
說明:
依據行政院九十一年十一月十四日院臺規字第○九一○○九○六四三號函送「不合時宜法規之檢討廢止或停 止適用處理原則」辦理。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環署毒字第 0920006268 號
主旨:
本署七十四年五月二十一日(74)衛署環字第五二四四二二號函修正之「環境衛生用藥販賣業登記審查要點」及七十七年五月三十一日(77)環署毒字第一○一三二號函送之「環境衛生用藥廣告審查要點」,自即日 起停止適用,請 查照。
說明:
依據行政院九十一年十一月十四日院臺規字第○九一○○九○六四三號函送「不合時宜法規之檢討廢止或停 止適用處理原則」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