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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安一環-食安風險疑慮化學物質源頭管理

  • 發布單位:評估管理組
食安五環-健全食安管理

食安五環 - 健全食安管理

鑑於誤用、濫用各種化學物質對於環境及人體健康危害,並建構「安全、永續的化學環境」,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現為環境部)依蔡總統「食安五環」政見第一環「源頭管控」政策,於105年12月28日成立「毒物及化學物質局」(112年8月22日改制為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積極從跨部會合作,透過法規管制面源頭預防面管控具食安風險疑慮化學物質流用於食品製造或加工等作業,追蹤化學物質流向,從源頭管控預防食安風險的發生。


推動源頭管控 預防食安問題

  • 化學署透過部會合作模式,加強化學物質源頭管理,防堵具食安風險疑慮化學物質流用於食品製造或加工。

  • 法規面源頭控管:8種具食安風險疑慮毒性化學物質已於化學局成立前公告列管,106年至107年公告列管20種27項具食安風險疑慮化學物質為毒性化學物質並修正「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本法已於108年1月16日總統公布,名稱修正為「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並增列「關注化學物質」專章,以擴大列管具食安風險疑慮化學物質。截至112年公告列管5種食安風險關注化學物質,另2種因具危害特性一併公告為關注化學物質。

  • 源頭預防面管控:化工原(材)料販售業者輔導與稽查,稽查業者毒性化學物質運作情形,輔導業者落實化學物質「四要管理」,並與業者建立夥伴關係,合作防堵食安事件的發生;擴大輔導蛋農、飼料業者及社區民眾,多面向風險溝通降低食安風險。


57種具食安風險疑慮化學物質
具食安風險物質
食安風險疑慮化學物質

57種具食安風險疑慮化學物質管理

  • 化學署採分階段管理作法,優先參據跨部會所選定之曾發生於國內及鄰近國家,57種具食安風險疑慮化學物質做為106年度優先清查目標,包含8種毒性化學物質、3種農藥、15種與食品添加物同品項之化學物質,以及31種其他化學物質。

  • 57種具食安風險疑慮化學物質中,環境部對於毒理特性明確且近年來在國內外曾發生食安事件的13種化學物質,於106年9月26日公告為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如紅湯圓、豆干、潤餅皮中使用的玫瑰紅B、皂黃及吊白塊等;對於可能非法添加於飼料或食品中的蘇丹色素等7種,於107年6月28日公告為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於112年1月12日公告一氧化鉛、四氧化三鉛、硫化鈉、硫氰酸鈉及β-荼(萘)酚等5種具食安風險疑慮化學物質為關注化學物質。

  • 氟化氫(氫氟酸)及磷化鋁因具高度危害性,為防範遭不當使用、濫用之安全及健康危害,分別於110年8月20日及112年1月12日公告為具危害性關注化學物質。

  • 112年1月12日公告一氧化鉛、四氧化三鉛、硫化鈉、硫氰酸鈉及β-荼(萘)酚等5種具食安風險疑慮化學物質為關注化學物質。

  • 前述物質於公告為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後,即禁止於網路等無法辨識交易當事人的平台販售,運作業者應取得核可文件、完成標示、製作運作紀錄定期申報及其他應辦理事項。


推動化工原料行輔導訪查

推動化工原(材)料輔導訪查

  • 過去國內曾發生具食安風險疑慮化學物質流入食品供應鏈之食安事件,政府檢討原因為未建立管制前端工業化學品流用於食品製造或加工的機制,因此為防堵具食安風險疑慮化學物質系統性流入食品供應鏈,於102年跨部會研擬因應對策,共同選定國內及鄰近國家曾發生的食安事件之57種具有食安風險疑慮化學物質,並由經濟部要求生產製造工廠進行申報。105年底化學局(現為化學署)成立後,分析過去食安事件,鎖定化工原料販售業者為輔導訪查對象,以及與經濟部管制製造工廠,相輔相成擴大管控效益。
  • 106年開始推動國內化工原料產業輔導訪查計畫,106年至112年持續與地方政府及跨部會與衛生單位合作執行預防性的輔導查核,執行化工原料販售業者輔導查核每年皆達3,000餘家次,包括例行化工原(材)料販售業輔導訪查、配合春節、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與冬至等民俗節慶專案稽查,及蛋農、飼料與畜牧業輔導訪查等,以防堵具食安疑慮化學物質流入食品鏈。

四要管理

四要管理

化學局加強宣導「化工原料四要管理」:

  • 要「貯存分區」亦即「化工原料」與「食品添加物」分區、分櫃貯存並加標示,化工原料區應標示「禁止用於食品」警語。

  • 要「標示明確」亦即化工原料包裝標示禁止用於食品、藥品、飼料及肥料等用途。

  • 要「用途告知」亦即販售57種具食安風險化學物質,應詢問購買目的、用途及提醒勿使用於食品。

  • 要「流向記錄」亦即記錄買方資料、交易量、庫存量,以避免食安風險並證明販賣方盡相當注意責任。 

 

蛋農四要管理 飼料業者之飼要管理 認識生活中的化學物質

擴大輔導與風險溝通對象

  • 化學署持續擴大利害關係人風險溝通範圍,透過輔導訪查及教育宣導活動,進行風險溝通,落實化學物質四要管理,提升化學物質自主管理效能。
  • 106年度芬普尼雞蛋、蘇丹紅鴨蛋等食安事件,究其原因,係農民缺乏化學物質管理、使用觀念,致造成食安源頭污染。鑑於食品安全源頭控管,非僅加強化工原(材)料販售業管理即可完備,而需對食品供應鏈前、中、後各環節控管,建立關鍵安全「閘門」。
  • 化學署107年起另針對蛋農、畜牧業及飼料業者進⾏輔導與風險溝通,提升業者化學物質正確使用方式、安全管理觀念,降低禽畜產品因飼料或飼料添加物污染造成類似食安事件風險。輔導蛋農化學物質⾃主管理「四項撇步」(⼀問再問、使⽤正確、用藥安全及四要管理),以及飼料業及畜牧業「飼要管理」(分區貯存、注意標示、安全使用及流向記錄)。對前述業者跨部會合作,辦理輔導訪查及宣導說明會。
  • 107年起向社區及校園等辦理「認識生活中的化學物質」「永續生活、綠色飲食消費者」等食安推廣活動,提升民眾與學生對生活中的化學物質及食品添加物之基本識能,宣導食品安全及化學物質使用安全,增進對民眾風險溝通之管道,將化學物質與食品安全教育落實於民眾生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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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點閱次數:37,722
  • 資料發布日期:107-02-23
  • 資料更新日期:113-02-27
  • 資料檢視日期:113-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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