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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政策

  • 發布單位:綜合規劃組

本署為展現化學物質管理制度之決心,參考聯合國「國際化學品管理策略方針」(UN Strategic Approach to International Chemicals Management,以下稱SAICM) ,並連結「永續發展目標」(SDGs),特集結各部會之力量及資源,進行13 個部會法規跨部會協調運作,訂定「國家化學物質管理政策綱領」,並報請行政院於107年4月2日核定,以強化化學物質安全管理,保護人體健康與環境不受化學物質使用所產生的風險威脅。

經持續參考聯合國「歐洲綠色新政」(European Green Deal)之「化學品永續發展策略-邁向無毒環境」(Chemicals Strategy for Sustainability - Towards a Toxic-Free Environment)及112年9月底在德國波昂舉行的「第五屆國際化學品管理大會」(ICCM5)通過之「全球化學品框架」及其他等國際間重要管理精神,修正「國家化學物質管理政策綱領」,並於113年2月21日奉行政院核定。

「國家化學物質管理政策綱領」以「有效管理化學物質,建構健康永續環境」為化學物質管理之願景,建立「國家治理、降低風險、管理量能、知識建立、跨境管理」5 項施政目標及相關23 項推動策略,並據此於113年7月10日修正「國家化學物質管理行動方案」,計101 項具體執行措施,以確立部會分工,共同推動相關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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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點閱次數:19,222
  • 資料發布日期:105-12-28
  • 資料更新日期:113-09-11
  • 資料檢視日期:113-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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