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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0 年度「補(捐)助民間團體及學校推廣綠色化學」 公開徵求案計畫

  • 發布單位:綜合規劃組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以下簡稱本局)為落實綠色化學推廣,並配合 108 年 1 月 16 日毒性及關注化學 物質管理法修正公布,希冀藉由綠色化學原則建立源頭管理 毒性化學物質策略與認知,擴大知識傳遞,建立科學觀念及研究量能,達到風險溝通、知識建立之成效,並培養綠色化學種子教育量能,爰訂定本公開徵求計畫鼓勵民間團體及學校提案推廣綠色化學。

申請時間:自公告日起至110年4月30日止。
執行期程:自核定日起至110年10月15日止。
徵求案內容:詳如附件。 
收件地址: 10667 臺北市大安區大安路二段132巷35弄1號
聯絡電話 : (02)2325-7399分機55505
聯絡人:蕭寶桂特約高級環境技術師
聯絡信箱:paokuei.hsiao@ep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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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度補捐助推廣綠色化學-公開徵求案.pdf 487 KB 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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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發布日期:110-03-15
  • 資料更新日期:110-03-15
  • 資料檢視日期:113-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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