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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年度「補(捐)助民間團體及學校推廣綠色化學」 公開徵求案計畫

  • 發布單位:綜合規劃組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以下簡稱本局)依據107年4月2日行政院院臺環字第1070008670號函核定「國家化學物質管理政策綱領」目標「知識建立」,為落實綠色化學教育推廣,希冀藉由公開徵求案計畫活動,辦理綠色化學原則建立源頭管理毒性化學物質策略與認知教育推廣,擴大知識傳遞,建立科學觀念,達到風險溝通、知識建立之成效,並培養綠色化學種子教育量能,爰訂定本公開徵求計畫鼓勵民間團體或學校提案推廣綠色化學。


申請時間:自公告日起至111年5月2日(星期一)止。
執行期程:自核定日起至111年10月31日(星期一)止。
補(捐)助對象:民間團體或學校。

主題:辦理小學應用或建置綠色化學教材、動畫、繪本、桌遊,或辦理研習、教育推廣、競賽等活動。

徵求案內容:詳如附件。 

收件地址: 10667 臺北市大安區大安路二段132巷35弄1號
聯絡電話 : (02)2325-7399分機55505
聯絡人:蕭寶桂特約高級環境技術師
聯絡信箱:paokuei.hsiao@ep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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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度補捐助推廣綠色化學-公開徵求案計畫.pdf 534 KB 1,229
111年度補捐助推廣綠色化學-公開徵求案_附件2-8.odt 56 KB 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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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發布日期:111-04-01
  • 資料更新日期:111-04-01
  • 資料檢視日期:115-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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