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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化學品管理政策的效益

  • 發布單位:評估管理組

一、健康和永續發展環境

  透過制定有關化學物質管理的法規,規範對人類和環境有危害性的化學物質生產和使用,化學品安全使用不應只依賴政府管理機制,企業也須善盡自我管理,促進安全使用化學產品係由政府、製造商和使用者或出售的化學產品銷售商多方的共同責任。業者經由內部管控制度和自我管理,並透過政府強化化學品管理體系,定能建立健康和永續發展環境。

二、既有化學物質清單及新化學物質管理

  透過登錄制度建立我國的既有化學物質清單,並依據其清單掌握國內運作化學物質各項資料,並成為新化學物質登錄管理的依據,進行化學物質安全管理與邊境管制的重要參考。

  未來透過管理制度的構築與國際合作接軌,避免在其他國家明令禁止生產之化學品轉移至我國生產,隨後逕行於我國運作使用及市場販售,潛藏著對國人健康與環境未知的風險,以及污染殘留的代價與事後治理的鉅額費用。

三、積極參與相關國際化學品管理政策制定工作,與國際接軌

  積極參與國際化學物質管理會議,並參訪各國管理體系部會與汲取化學品安全管理經驗。在國際化學品管理會議中展示我國的化學品管理政策,促進與推動各國家化學品管理合作,能夠切實有效和提高化學物質管理。

四、掌握化學物質危害資訊和暴露資訊,確保提高化學物質管理的有效性

  通過整理關於有害物質的科學知識,我們將能夠了解個別化學物質所涉及的確切風險。這將有助於建立合理的管理體系,對化學物質的風險作出適當的風險管理。

五、發展綠色化學與安全替代

  延續化學品源頭登錄機制與技術能量,進一步拓展朝向綠色化學策略推動,引導並鼓勵市場朝向安全替代為最終目標發展,以擴大建置運用源頭管理之相關安全標準與制度,落實提升安全化學安全使用與污染防治的成效。

            實施化學品管理政策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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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發布日期:107-01-16
  • 資料更新日期:107-04-18
  • 資料檢視日期:113-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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