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單位:評估管理組
產業科學研發
為鼓勵科學發展,並延續其工業產品的領先地位,針對化學物質應用於產業界科技研究與發展(非屬產品與製程研發),屬於產業界進行產品量產前的科學研發過程,相關規定如下,因此(產業)科學研發用途的新化學物質年輸入量或製造量未滿一噸時則免除登錄,但需先進行科學研發用途認定備查,有效期間為一年。
以上科學研發用途認定的詳細介紹可至化學物質登錄平臺登錄e化-線上教學
實驗室測試規範之接受性
新化學物質
- 物理化學資訊為測試機構執行後所記載之完整文件,其測試機構須符合下列之一:
- 需符合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優良實驗室操作規範(Good Laboratory Practice, GLP)認證之實驗室。
- 國際標準ISO17025之實驗室。
- TAF(全國認證基金會)認證GLP符合性登錄之實驗室。
- 廠商內部測試(in-house test):廠商運用內部測試時,應該額外提供計畫主持人(實驗室負責人)之資歷或其他相關資料供參考(如實驗標準作業流程),以確認實驗進行之可信度。
- 毒理與生態毒理報告測試機構執行研究後所記載之完整文件,其實驗室資格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 需符合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優良實驗室操作規範(Good Laboratory Practice, GLP)認證之實驗室。
- TAF(全國認證基金會)認證GLP符合性登錄之實驗室。
既有化學物質
- 物理與化學特性資訊之測試報告,為測試機構執行後所記載之完整文件,其測試機構須符合下列之一:
- 需符合OECD優良實驗室操作規範(Good Laboratory Practice, GLP)認證之實驗室。
- 全國認證基金會(Taiwan Accreditation Foundation, TAF)認證GLP符合性登錄之實驗室。
- 國際標準ISO 17025之實驗室。
- 國內大專院校實驗室:登錄人運用相關測試時,應該額外提供計畫主持人(實驗室負責人)與協同人員(實驗室實驗執行人員)之資歷、著作及其他相關資料供參考(如實驗標準作業流程),以確認實驗進行之可信度。
- 廠商測試(In-House Test):登錄人運用內部測試時,應該額外提供計畫主持人(實驗室負責人)與協同人員(實驗室實驗執行人員)之資歷、著作及其他相關資料供參考(如實驗標準作業流程),以確認實驗進行之可信度。
- 毒理與生態毒理資訊之測試報告,為測試機構執行研究後所記載之完整文件,其實驗室資格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 需符合OECD優良實驗室操作規範(Good Laboratory Practice, GLP)認證之實驗室。
- 全國認證基金會(Taiwan Accreditation Foundation, TAF)認證GLP符合性登錄之實驗室。
- 國際標準ISO 17025之實驗室。
- 國內大專院校實驗室:登錄人運用相關測試時,應該額外提供計畫主持人(實驗室負責人)與協同人員(實驗室實驗執行人員)之資歷、著作及其他相關資料供參考(如實驗標準作業流程),以確認實驗進行之可信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