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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危害控制組徵特約環境技術師(職務代理人)1名

  • 發布單位:人事室

 

一、職稱:特約環境技術師(職務代理人)。

二、人數:1人。

三、性別:不拘。

四、公告期間:114年7月24日至114年8月7日。

五、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環保、化學、毒(藥)理學、資訊工程、土木工程、工業工程、公共衛生等相關學系畢業者。

(二)身心障礙者、原住民族、中高齡者及更生受保護人等就業弱勢者得優先進用。

六、工作項目:

(一)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危害預防與應變政策、法規之研擬、推動及執行。

(二)化學物質災害預防、演習(練)與應變共同性事項政策、法規之研擬、推動及執行。

(三)化學物質事故調查、復原與化學物質災害處理技術研究分析之推動、執行。

(四)環境用藥管理政策與法規之研擬及執行。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等相關工作。

七、工作地點:臺北市中正區詔安街35號(本署泉州辦公室)。

八、報名及聯絡方式:

(一)應備資料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2、工作經歷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例如英檢證明、專業證照證明、身心障礙證明等)。

3、甄選簡歷冊(紙本應徵者,請至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全球資訊網首頁:https://www.cha.gov.tw/ 「訊息公告/徵才公告」下載,線上應徵者由系統自動產製)。

(二)線上應徵:請於114年8月7日前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不需具備公務人員資格】進行註冊(操作說明請至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全球資訊網首頁:https://www.cha.gov.tw/ 「訊息公告/徵才公告」下載)。★學經歷有填寫欄位限制,請填入最高學歷及最近5筆經歷,完整學經歷情形得上傳佐證資料證明。自傳以500字為限,請簡要自我介紹。

(三)紙本應徵:請同前項截止日前備妥(一)應備資料,於114年8月7日前寄至臺北市大安區大安路二段132巷35弄1號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危害控制組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並請註明應徵單位、職務職稱【危害控制組特約環境技術師(職務代理人)】及日、夜與行動電話。另甄選簡歷冊電子檔,請同時併寄至危害控制組承辦人員公務信箱yuchien.liao@moenv.gov.tw,郵件標題請註明「○○○(姓名)-危害控制組-特約環境技術師(職務代理人)」;逾期或證件不齊全,不予受理,不合格者恕不通知或退件,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報名參加甄選者不得具有雙重國籍;證件經審查後,不予退還,經聯絡不克參加面談者,視同放棄,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四)本職缺核敘376薪點,薪點折合率依行政院通案規定每點折合新臺幣139.1元,折合薪資5萬2,301元。本署得視甄選情形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6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同單位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

(五)本職務係代理特約環境技術師請假期間之業務,聘期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5年7月23日止(實際代理期間仍依被代理人請假期間為準),代理原因消失應無條件接受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救濟)。

(六)聯絡人: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危害控制組廖小姐,聯絡電話:02-23257399分機55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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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簡歷冊(特約技術師-職務代理人).odt 21 KB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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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發布日期:114-07-24
  • 資料更新日期:114-07-31
  • 資料檢視日期:114-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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