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單位:人事室
一、職稱:特約環境技術師。
二、人數:2人。
三、性別:不拘。
四、公告期間:115年8月10日至115年8月20日。
五、資格條件:
(一)具公務人員高等考試 3 級考試環境工程、環保技術考試類科之學系資格者或資訊、資工、電機、電子、經濟、國際企業、政治、國際關係、大眾傳播等學系,並具下列條件之一者(如具有與擬任職務相關職業證照者,應具備工作經驗年資得折半計算):
1、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博士學位,並具有擬任職務相關工作經驗1年以上者。
2、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並具有擬任職務相關工作經驗4年以上者。
3、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擬任職務相關工作經驗6年以上者。
(二)身心障礙者、原住民族、中高齡者及更生受保護人等就業弱勢者得優先進用。
六、工作地點: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泉州辦公室-臺北市中正區詔安街35號。
七、工作項目:
(一)化學物質災害預防、演習(練)與應變共同性事項政策、法規之研擬、推動及執行。
(二)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災害通報、監控、應變器材與人員調度之推動、協調、執行及督導。
(三)化學物質災害訓練設施之建置、營運及管理。
(四)環境用藥管理政策、許可與法規之研擬、執行及督導。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等相關工作。
八、報名及聯絡方式:
(一)應備資料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2、工作經歷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例如英檢證明、專業證照證明、身心障礙證明等)。
3、甄選簡歷冊(紙本應徵者,請至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全球資訊網首頁:https://www.cha.gov.tw/ 「訊息公告/徵才公告」下載,線上應徵者由系統自動產製)。
(二)線上應徵:請於115年8月20日前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不需具備公務人員資格】進行註冊(操作說明請至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全球資訊網首頁:https://www.cha.gov.tw/ 「訊息公告/徵才公告」下載)。★學經歷有填寫欄位限制,請填入最高學歷及最近5筆經歷,完整學經歷情形應上傳佐證資料證明。自傳以500字為限,請簡要自我介紹。
(三)紙本應徵:請同前項截止日前備妥(一)應備資料,於115年8月20日前寄至臺北市大安區大安路二段132巷35弄1號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危害控制組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並請註明應徵單位、職務職稱【特約環境技術師】及日、夜與行動電話。另甄選簡歷冊電子檔,請同時併寄至化學物質管理署危害控制組承辦人員公務信箱yuchien.liao@moenv.gov.tw,郵件標題請註明「○○○(姓名)-化學物質管理署危害控制組-特約環境技術師」;逾期或證件不齊全,不予受理,不合格者恕不通知或退件,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報名參加甄選者不得具有雙重國籍及不得具大陸戶籍、護照、居住證等;證件經審查後,不予退還,經聯絡不克參加面談者,視同放棄,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四)本職缺核敘376薪點至472薪點(依任職年資及年終考核晉敘),薪點折合率依行政院通案規定每點折合新臺幣139.1元,折合薪資5萬2,301元至6萬5,655元。新進人員有試用期,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間薪點為376薪點,試用期滿成績合格者正式錄用,並依據相關工作經驗及勞保投保薪資是否超過376薪點金額等情形敘薪,原則最高提敘3級,試用期成績不及格者將依勞動基準法規定預告及資遣。
(五)本署得視甄選情形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6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同單位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
(六)聯絡人: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危害控制組廖小姐,聯絡電話:02-23257399分機55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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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簡歷冊(特約環境技術師).odt | 21 KB | 1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