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單位:評估管理組
圖表標題為「57種具食安風險疑慮化學物質」,整體分類為「35種毒性化學物質」、「1種關注化學物質」與「28種其他化學物質」三大類別。內容包含:毒化物8種(如五氯酚鈉、甲酸、鄰苯二甲酸酯類等);第一批毒化物13種(如孔雀綠、順丁烯二酸、三聚氰胺、香豆素等);第二批毒化物7種(如蘇丹色素及其衍生之未於名單內之蘇丹2號至7B等7種、二甲基黃等);關注化學物質1種(氟化氫);農藥3種(二氯松、三氯松、磷化鋁);食品添加物同品項15種(如硼酸、二氧化氯、硫酸銅等);其餘10種(含一氧化鉛、β-萘酚等優先評估增列為關注化學物質之品項,以及水楊酸、硼砂、甲醇等)。
分批優先公告列管
化學署採分階段管理作法,第一階段參據經濟部、衛福部所選定之57種具食安風險疑慮化學物質做為106年度優先清查目標,其中8種為毒性化學物質,3種為農藥,其餘46種具食安風險疑慮化學物質尚未列管,經化學署評估並召開多次專家學者諮詢會議,首波針對毒理特性較明確或國內曾發生食安事件的化學物質,如玫瑰紅B、皂黃及吊白塊等在內13種非法添加於食品中化學物質,於106年9月26日公告為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如圖示),另外蘇丹色素過去在國內未被檢出,但於106年政府抽驗鹹蛋黃檢出蘇丹色素事件後,化學署再針對蘇丹色素等14種可能非法添加於食品的工業染料於107年6月28日公告為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
修法增加關注化學物質
化學署推動「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修正,107年12月21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108年1月16日總統令公布,名稱修正為「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並新增「關注化學物質」專章,將逐步擴大列管具食安風險疑慮化學物質,並持續篩選及公告具食安風險疑慮化學物質為毒性或關注化學物質,以齊備化學物質流向及數量管控必要之行政檢查權與管理法規。氟化氫(氫氟酸)具高危害性,為防範遭不當使用、濫用造成安全及健康危害,化學署於110.08.20公告為具危害性關注化學物質。
相關照片
圖卡介紹環保署公告列管具食安風險疑慮之毒性化學物質[cite: 18]。上方列出蘇丹色素(含1號至4號、紅G、橙G、黑B、紅7B)、二乙基黃、王金黃(塊黃)、鹽基性芥黃、紅色2號、氮紅、橘色2號等物質[cite: 18];下方列出孔雀綠、順丁烯二酸、順丁烯二酸酐、對位乙氧基苯脲(甘精)、溴酸鉀、富馬酸二甲酯、苄基紫、皂黃、玫瑰紅B、二甲基黃、甲醛次硫酸氫鈉(吊白塊)、三聚氰胺、α-苯並吡喃酮(香豆素)等化學物質與樣品圖示[cite: 18]。
記者會現場展示照片[cite: 16]。化學局專業人員身穿白實驗袍,於展板前向媒體解說首批公告列管之13種具食安風險疑慮化學物質[cite: 16]。現場展板與桌面陳列包含玫瑰紅B、二甲基黃等化學樣品、實驗器材及圖文說明,展示強化源頭管制之具體成果[cite: 16]。
記者會簡報現場照片[cite: 17]。講者於講台前說明「再依毒管法加強源頭管理」政策[cite: 17],投影螢幕展示公告14種化學物質為毒化物的管理原則:要求遵守「要申報」、「要標示」、「要核可」三項規範,並嚴禁「不要擅自轉讓、買賣」,藉此防堵化學物質流入食品鏈[cite: 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