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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醫產業原料報關作業流程

  • 發布單位:評估管理組

一、生醫產業原料報關作業流程總圖

二、毒性化學物質

說明輸入含毒性化學物質項目前應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辦理許可及報關流程的圖示
輸入含毒性化學物質項目前之申請許可及報關流程
圖示左上方說明「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前,應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以下規定辦理」,列出第8條第4項及第13條第1項,要求運作者於運作前向主管機關申報或申請專用核准文件,並經核准後方可運作。左側文字區列明申請時需檢具的資料,包括營業登記或設立登記文件影本、負責人身分證明文件、貯存場所相關資料、毒性化學物質防災基本資料表及其他主管機關指定文件,並標註申請書、登記或核可文件應依相關辦法附件格式填寫。右側則以流程圖呈現「輸入含毒性物項目」時的程序:輸出入前須先向主管機關環境保護署申請許可文件,經審核通過取得許可後,依不同法條分為第1至3類毒性化學物質及第4類毒性化學物質,再於輸出入前申請運送表單(含簽審編號),最終完成報關通過。圖下方並提供聯絡窗口「評估管理組第一科 技士 許千禎」及連絡電話02-23257399分機55312,供業者洽詢相關事宜。

三、環境用藥微生物製劑

說明輸入環境用藥微生物製劑時申請環境用藥販賣許可執照及輸入核准流程的圖示
輸入環境用藥微生物製劑之申請及核准流程
圖示上方標題為「輸入環境用藥微生物製劑」,分別說明輸入公告與非公告之環境用藥微生物製劑時的流程。左側流程為輸入公告品項,申請單位先向公司所在地環保局申請環境用藥販賣許可執照,取得後再向毒物及化學物質局提出環境用藥許可證申請;若審查不通過則流程終止,通過則於25個工作天內核發輸入許可證。右側流程為輸入非屬公告品項,申請單位須先檢附相關資料送毒物及化學物質局審查,審查時間約10個工作天,未通過則駁回,通過則核發同意輸入核准函,再配合左側流程申請環境用藥許可證。圖下方提供聯絡窗口資訊:「危害管理組第三科 毒化物助管師 蔡秋美」,並註明營辦項目為環境用藥微生物製劑,聯絡電話02-23257399分機55413,供業者洽詢相關申辦事宜。

四、科學研發用途物質

說明科學研究用途物質在製造或輸入前由學術機構與產業申請認定及登錄的流程圖
科學研究用途物質(製造或輸入前申請)認定與登錄流程
圖示上方標題為「科學研究用途物質(製造或輸入前申請)」,將申請單位分為「學術機構」與「產業」兩大類。學術機構若製造或輸入量每年不超過1噸,且用於科學研究與產品製程研發者,可填寫登錄表單依科學研究用途進行登錄作業;若為無需申請認定情形,則可自行記錄備查。產業端則依用途不同分為「產業科學研究認定」、「檢測機構科學研究認定」及「科學研究發委託輸入申請」三條路徑,須備妥委託聲明書、化學物質科學研究認定申請資料切結書等文件。完成認定後,於化學物質登錄平台依認定申請表內容線上向環保署化學物質登錄中心申請登錄,部分情形可自行記錄無須登錄。圖下方並提供聯絡窗口「評估管理組第二科 技士 金承羿」,負責科學研發用量管制業務,聯絡電話02-23257399分機55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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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發布日期:106-06-08
  • 資料更新日期:115-09-30
  • 資料檢視日期:115-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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