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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釋放量應在何時申報完成?

  • 發布單位:評估管理組

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6條規定,於每年1月31日前申報前一年之毒性化學物質釋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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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點閱次數:2,656
  • 資料發布日期:106-06-16
  • 資料更新日期:109-04-29
  • 資料檢視日期:114-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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