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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化目前正在送審運送之危害預防及應變計畫書,其起點為彰化縣,迄點為宜蘭縣,請問宜蘭縣環保局是否需審查該運送之危害預防及應變計畫書? 2.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規規定運作人應每二年檢討應變計畫內容,如有變更,應報請備查,若業者應變計畫內容無變更,是否須報請備查?
- 運送危害預防及應變計畫書申報單位應為所有人所在地之主管機關,而非物質運送之起訖點主管機關。
- 若業者應變計畫內容若無變更,建議亦須告知,相關作業規範依地方主管機關自行訂定之。
- 點閱次數:2,966
- 資料發布日期:106-06-19
- 資料更新日期:107-11-06
- 資料檢視日期:114-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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