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危害控制組 根據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規「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應變器材及偵測與警報設備管理辦法」,應變器材至少包括下列項目: 一、預防或減少毒性化學物質洩漏之工具。 二、應變圍堵器材或設施。 三、洩漏偵檢器材。 四、個人防護設備。 五、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者。 上述第五項建議先將應變器材列出清單,再與主管機關聯繫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