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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用藥標示之內容量單位可有統一單位規定?

  • 發布單位:危害控制組

依「環境用藥許可證申請核發作業準則」規定,環境用藥內容量之單位以公制(公克、公斤、毫升、公升)表示;最小規格單位需能完整標示者;申請內容量最多限10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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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點閱次數:2,856
  • 資料發布日期:106-06-28
  • 資料更新日期:107-11-06
  • 資料檢視日期:114-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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