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危害控制組 依「環境用藥管理法」第32條規定,非持有環境用藥許可證、環境用藥販賣業或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者,不得為環境用藥廣告。無照廣告者,將處6萬至30萬元罰鍰。 請民眾堅守「3不」:「不刊登」「不亂買」「不推薦」 廣告商品要有許可證 刊登者要有許可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