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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對象
化學物質管理相關之政府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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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時間
110-11-30 09:20 ~ 110-11-30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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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內容
「國家化學物質管理政策綱領」(下稱政策綱領)業於107年4月2日奉行政院核定,以「有效管理化學物質,建構健康永續環境」為願景,並以建立國家治理、降低風險、管理量能、知識建立,及跨境管理等5項關鍵能力為目標,並研訂23項推動策略。跨部會續依政策綱領研擬「國家化學物質管理行動方案」(下稱行動方案)研訂101項具體執行措施,建立政府各部會參與及遵循機制,並共同推動執行中;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自107年起,每年均辦理跨部會「國家化學物質管理政策綱領及行動方案成果研討會」,提供橫向交流機會,強化溝通合作基礎。 本次研討會依據110年8月20日行政院「國家化學物質管理會報」第1次會議決議:「…政府務必借鏡並避免重要的化學物質因管理不善而對社會產生危害…訂定整套完善的機制」,遂規劃110年「國家化學物質管理政策綱領及行動方案成果研討會」之主題為「完善危險物質(品)管理機制」,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財政部關務署、交通部航港局與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交通部公路總局、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經濟部工業局、經濟部礦務局、科技部、內政部消防署進行危險物質(品)在製造、輸入、使用貯存及運送等生命週期管理之成果分享,共計11項議題,期透過本次研討會的交流,使與會者瞭解彼此業務,以利協力落實政策綱領及行動方案之目標及願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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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單位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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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窗口
1.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電話02-2325-7399,齊慕凡技士(分機55517,e-mail:mufan.chi@epa.gov.tw) 2.財團法人環境與發展基金會,電話02-27087321,李宜亭小姐(分機14,e-mail:lynn@edf.org.tw)
注意事項
1.全程參予之公務人員核給學習時數6小時,如不需要時數則不必填身分證字號 2.主辦及執行單位保留變更活動議程之權利 3.本次活動若適逢天災(地震、颱風等)不可抗拒之因素,將延期舉辦,時間另行通知 4.本研討會不提供杯水及包裝飲用水,請與會來賓自備環保杯 5.為響應低碳生活,請利用大眾運輸交通工具與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