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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H-苯并三唑-2-基)-4,6-二三級戊基苯酚(UV-328)2-(2H-Benzotriazol-2-yl)-4,6-bis(2-methylbutan-2-yl)phenol, 2-(2H-Benzotriazol-2-yl)-4,6-ditertpentylphenol(UV-328) (自115年7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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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列管資訊
列管編號Listed No. 197-01
毒性分類Toxicity Classify 1,4
「1」表第一類毒性化學物質,「2」表第二類毒性化學物質,
「3」表第三類毒性化學物質,「4」表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
化學文摘社登記號碼CAS No. 25973-55-1
分子式Chemical Formula

C22H29N3O

管制濃度control concentration standard % 全濃度

物質或混合物所含2-(2H-苯并三唑-2-基)-4,6-二三級戊基苯酚(UV-328)濃度符合下列規定,且非屬故意添加者,不受本法管制:

(1)中華民國一百十六年八月三十一日前濃度未超過10 mg/kg。

(2)中華民國一百十八年八月三十一日前濃度未超過1 mg/kg。

例1:「苯」表示含苯70 %以上(含70 %)者。
例2:「氰化鈉」表示含氰離子達1 %以上(含1 %)者。
例3:「多氯聯苯」表示含多氯聯苯0.1 %(1,000 ppm)以上(含0.1 %)者。
分級運作量(公斤)graded handling quantity 50
鍍槽之鍍液、金屬表面處理槽之表面處理液及乾洗機器內循環使用中之四氯乙烯,不計入分級運作量。
例1:含六價鉻達1 %以上(含1 %)三氧化鉻運作總量(不含鍍槽之鍍液)低於500公斤(不含500公斤)者,運作量低於分級運作量。
例2:含氰離子達1 %以上(含1 %)氰化鈉運作總量(不含鍍槽之鍍液)低於500公斤(不含500公斤)者,運作量低於分級運作量。
許可目的用途
  1. 研究、試驗、教育。
  2. 中華民國一百十九年二月二十六日前得用於製造下列用途:
    (1)組裝新車之車輛零件。
    (2)車輛工業塗料、工程機械工業塗料、軌道交通車輛工業塗料及大型鋼結構重防腐塗料。
    (3)採血管中之機械分離器。
    (4)偏光板中三乙醯纖維素薄膜。
    (5)相片紙。
  3. 中華民國一百三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得用於製造替換零件:
    (1)車輛維修。
    (2)農業、林業及建築業固定式工業機械:如塔式起重機、混凝土廠和液壓破碎機。
    (3)分析、測量、控制、監視、測試、生產及檢驗儀器之液晶顯示器:如記錄器、紅外線溫度計、數位儲存示波器、射線照相檢測儀,醫療應用除外。
  4. 中華民國一百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得用於製造航空器上用於隔熱毯及甲板之密封膠帶;航空器結構、機械、內裝與電氣組裝,及緊急系統、推進系統、環境控制系統與飛行控制系統之聚氨酯膠黏劑、聚醯胺膠黏劑及聚氨酯塗層。
禁止運作事項

禁止製造、輸入、販賣及使用。但附表三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公告日期 115.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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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告日期:115-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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