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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法規內有關停業疑義

  • 發布單位:危害控制組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二月十四日

環署毒字第○○○六九○四號

主旨:

所詢環保法規內有關停業疑義。

說明:

環保法規所稱「停業」並不以向主管機關辦理停業登記為限,而係指事實上已停止營業行為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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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點閱次數:1,853
  • 資料發布日期:89-02-14
  • 資料更新日期:107-11-06
  • 資料檢視日期:114-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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