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單位:評估管理組
圖卡主題為「化工原料四要管理」,由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宣導四項要點:1.「分區貯存」:「化工原料」與「食品添加物」分區、分櫃貯存並加標示,化工原料區應標示「禁止用於食品」警語;2.「明確標示」:化工原料包裝標示禁止用於食品、藥品、飼料及肥料等用途;3.「用途告知」:販售57種具食安風險化學物質應詢問購買目的、用途及提醒勿使用於食品;4.「流向記錄」:記錄買方資料、交易量、庫存量,以避免食安風險並證明販賣方盡相當注意責任。
- 化學署依食安五環第一環政策,跨部會合作從源頭管控預防具食安風險疑慮化學物質, 以新增公告具食安風險疑慮化學物質為毒化物27種,強化查核法規依據,對於公告列管毒化物以外物質,則同時執行化工原(材)料販售業輔導訪查,輔導業者化工原料「四要管理」,106年至112年每年均完成3,000家次。透過政府、廠商間夥伴關係,合作把關防堵具食安風險疑慮化學物質流入食品供應鏈。
- 化學署加強宣導「化工原料四要管理」:1要「貯存分區」亦即「化工原料」與「食品添加物」分區、分櫃貯存並加標示,化工原料區應標 示「禁止用於食品」警語。2要「標示明確」亦即化工原料包裝標示禁止用於食品、藥品、飼料及肥料等用途。3要「用途告知」亦即販售57種具食 安風險化學物質應詢問購買目的、用途及提醒勿使用於食品。4要「流向記錄」亦即記錄買方資料、交易量、庫存量,以避免食安風險並證明販賣方盡相當注意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