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申請登記之標示應為印製完成或打字即可?

  • 發布單位:危害控制組

依環境用藥許可證申請核發作業準則規定,申請環境用藥製造或輸入許可證時,應檢附標示說明書,經核准登記時,依中央主管機關核准之標示核定本,印製完成標示,始得領取許可證。

分享
  • facebook
  • line
  • 點閱次數:2,663
  • 資料發布日期:106-06-28
  • 資料更新日期:107-11-06
  • 資料檢視日期:114-04-25
:::
回上一頁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