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任何人都能登載或宣播環境用藥廣告?是否需事先申請核准?其有效期限為何?是否需申請展延?

  • 發布單位:危害控制組
  1. 依環境用藥管理法第32條規定,非持有環境用藥許可證、環境用藥販賣業或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者,不得為環境用藥廣告,故一般民眾未申請取得許可證照不得登載或宣播環境用藥廣告。
  2. 登載或宣播環境用藥廣告不需事先經過核准,無有效期限,亦不須申請展延,惟廣告內容及宣傳方式應依「環境用藥廣告管理辦法」規定辦理。
分享
  • facebook
  • line
  • 點閱次數:3,381
  • 資料發布日期:106-06-27
  • 資料更新日期:107-11-06
  • 資料檢視日期:114-04-25
:::
回上一頁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