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毒性化學物質災害防救之業務,強化各單位對於毒性化學物質災害發生時緊急應變能力,故辦理此研討會。
本署重要活動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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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5月31日週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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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5月31日週五對象環境保護及衛生主管機關、環境用藥製造業、環境用藥販賣業、病媒防治業、環境用藥及病媒防治相關領域之學者專家地點國立臺灣大學思亮館國際會議廳
邀請23名專家學者、環境保護及衛生主管機關、環境用藥製造業、環境用藥販賣業、病媒防治業、環境用藥及病媒防治相關領域之學者專家辦理1場研習會,促進學界、產界及官界對環境用藥及病媒防治技術認識與交流,深入探討我國與國際間環境用藥管理及病媒防治技術,鼓勵產業朝向綜合防治技術發展,儘量減少化學製劑使用,以符合國際上綠色化學減毒趨勢及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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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5月29日週三對象毒化物運作人、相關公會、團體代表、政府機關、專家學者及各界人士地點本署11樓應變中心會議室
法規草案公聽研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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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5月29日週三對象「執行聯合國汞水俣公約推動計畫」推動小組成員地點化學局B01會議室
本局邀請經濟部、財政部、衛福部、農委會、勞動部及本署相關單位,針對我國「執行聯合國汞水俣公約推動計畫」2018年成果報告(初稿)、2019年及2020年工作項目分工表進行檢視及確認,以及討論國內5項含汞產品淘汰之管理現況及後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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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5月28日週二對象「環境荷爾蒙管理計畫(第二期)」推動小組成員地點化學局B01會議室
本局邀請經濟部、財政部、衛福部、農委會、內政部、教育部及環保署相關單位,針對我國「環境荷爾蒙管理計畫(第二期)」2018年成果報告(初稿)、2019年及2020年工作項目分工表進行檢視及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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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5月28日週二對象「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斯德哥爾摩公約國家實施計畫」推動小組成員地點化學局B01會議室
本局邀請經濟部、財政部、衛福部、農委會、勞動部及本署相關單位,針對我國「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斯德哥爾摩公約國家實施計畫」2018年成果報告(初稿)、2019年及2020年工作項目分工表進行檢視及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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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5月28日週二地點國立高雄科技大學(第一校區)
藉由此次動員研討會向南區各縣市環保局、消防局、軍事等相關單位,交流工作及目標,也讓相關單位了解目前本署毒災的運作及現有應變設備等,加強彼此的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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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5月23日週四地點國立臺灣大學應用力學研究所(100國際會議廳)1樓
為加強運作業者對毒化物計算及申報系統熟稔度,及宣導毒化物管理法規,瞭解業者申報時之困難處進行雙向溝通,彙整業者回饋意見,提升釋放量申報合理性,俾利毒化物釋放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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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5月21日週二對象行政院環保署、行政院環保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宜蘭縣政府、各縣市環保局、陸軍33化兵群、陸軍蘭陽地區指揮部、宜蘭縣後備指揮部、憲兵指揮部宜蘭憲兵隊、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202廠、龍德兼利澤服務中心、交通部高公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冬山鄉公所、台灣化學纖維公司龍德廠、台灣自來水公司、台灣電力公司、中華電信公司。地點宜蘭縣龍德工業區台灣化學纖維公司龍德廠
本局與宜蘭縣政府於108年5月21日合辦108年全國毒性化學物質災害暨宜蘭縣災害防救聯合演習,現場參演及觀摩人數共557人,並邀請沈志修副署長蒞臨會場致詞與講評。演練情境為宜蘭縣台灣化學纖維公司龍德廠,因地震導致二硫化碳槽車卸料管線錯移,二硫化碳大量洩漏並發生火災、爆炸。演練內容針對毒災事故通報、啟動毒災應變體系、毒災聯防組織動員、應變資源調度、宜蘭縣災害應變中心開設、事故現場應變處置、環境善後復原等程序進行演練。 本次災害防救聯合演習,有效運用各級政府、業者及民間救災資源、人力及裝備,強化整體救災能力,藉以達成減災、離災、避災的目的。並提高民眾防災意識,建立事故應變防制觀念,保障人民生命、財產與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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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5月20日週一對象本署及本局有關化學物管理業管單位同仁地點犇亞商務暨會議中心
藉由瑞典化學局(Swedish Chemicals Agency, KEMI)經驗分享,推動預防性化學品管制作為,建立對化學品預防控制共識及健全管理工具,預防化學品危害環境品質及人體健康。訓練課程包含化學品全球調和制度(GHS)介紹、風險評估與管理、登錄與優先化管理措施、相關執法及利害關係人溝通等面向,使學員提升化學物質危害預防與控管策略制定應具備之知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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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5月17日週五地點達文西空間(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二段6號6樓)
環境保護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謝燕儒局長,出席108年度北部毒性化學物質災害防救動員研討會,該研討會透過實務經驗分享及互動操作等方式,充實面臨複合式災害應變搶救之防救知識及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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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5月16日週四對象本署、本局、記者媒體地點本局B01會議室
公布環境用藥107年查核成果,依查核違規最多之態樣無照網路廣告日本進口防蚊掛片,宣導民眾勿無照刊登未經許可環境用藥;展示環境用藥合法與不合法產品,宣導民眾認識環境用藥、正確選購合法環藥產品及環境用藥廣告「3不原則」:「不刊登」、「不亂買」、「不推薦」,避免民眾誤觸規定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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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5月16日週四對象國中小校舍拆除及補強工程之地方政府與學校承辦人員地點臺灣大學應用力學館、高雄市立美術館及臺中市葫蘆墩文化中心
老舊校舍之石綿危害防護之相關規範及知能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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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5月13日週一對象本局及本署同仁地點本局B01會議室
(一)以風險評估、風險管理和風險溝通等相關議題,辦理 10個主題式課程及2場專題式討論工作坊,每次課程及每場工作坊時間為3小時,每場工作坊至少邀請2位專家學者出席討論。課程及工作坊皆於本局會議室辦理。
(二)從課程與工作坊所蒐集與採用的案例當中,挑選並彙整內容涵括食品安全、化學物質災害、環境治理、化學物質和科學媒體溝通、毒物暴露、公害污染、或毒性化學物質的科技與社會等相關案例12則,供本局參考。
(三)為使本局同仁瞭解本案課程內容,授課過程全程錄影,並進行剪輯、後製及製作成光碟或放置於隨身碟,以利本局內部教育訓練使用。 -
108年4月16日週二對象環保、消防、衛生及政府相關機關(如工業、勞工安全等)、專家群、環境事故專業技術小組、全國毒災聯防小組、安全衛生、運輸管理、危害預防等專業人員、綠色化學應用及創新獎得獎單位與人員地點財團法人張榮發基金會
(一)針對在推廣綠色化學之減毒、減量、永續及安全有特殊貢獻單位團體及個人予以表揚肯定。 (二)邀請年度事故業者分享事故處置經驗與後續防範對策,供與會人員借鏡與達到傳承之效。 (三)辦理應變資材展覽與綠色化學應用及創新獎績優單位展覽活動,促使國內運作業者瞭解更多元化應變資材種類及其相關設備,並展現獲獎單位綠色化學實際應用及創新作為,以供交流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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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4月9日週二對象教育部、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地點國立臺灣大學公衛學院公衛大樓101講堂
教育部與本署合作推動校園綠色化學,共同辦理107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綠色化學創意競賽,競賽成果令人驚豔,為鼓勵學生化學知識建立及創作熱忱,教育部與本署合作辦理頒獎典禮,由本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謝局長燕儒蒞臨致詞及頒發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金、銀、銅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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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3月28日週四對象行政院災害防救辦公室、相關部會訪評代表、各縣市觀摩代表及高雄市政府相關單位、本署化學局地點高雄市政府
一、秉持「防災重於救災、離災優於防災」原則,匯集政府及民間力量,落實中央與地方間相互支援合作,辦理地方政府災害防救演習。 二、本署沈副署長出席擔任指導官,於兵推及實作演練後實施綜合講評,本局派員出席擔任評核官,就毒性化學物質災害搶救科目進行評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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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3月27日週三對象環保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環保署廢棄物管理處、環保署環境檢驗所、內政部營建署、內政部建築研究、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教育部資訊及科技教育司、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地點化學局B01會議室
跨部會推動建築物含石綿建材法令規章與規範,並研商精進「石綿危害資訊專區」網站資訊,以多元管道來針對高風險族群及民眾宣導石綿暴露危害及預防重要性,以減少可能潛在的暴露風險及預防危害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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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3月26日週二對象化學物質登錄之利害關係人,全國性及其他環保團體、商會、工會、公會及同業公會、外國商會在台組織地點文化大學推廣中心(大新館)、臺中大墩文化中心、高雄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三重勞工中心、國立成功大學崇華廳
因應「新化學物質及既有化學物質資料登錄辦法」於108年3月11日修正發布,要求所有化學物質登錄人年度申報數量級距等規範,並指定106種既有化學物質應進行標準登錄資料之提交等,本局辦理3月26日(臺北場)、3月29日(臺中場)、4月8日(高雄場)、4月15日(新北場)、4月23日(新竹場)、4月26日(臺南場)、5月7日(高雄場)及5月10日(臺中場)及5月14日(臺北場)共9場說明會,對利害關係人就登錄辦法修法後之差異、登錄提交多元資訊之規格、定期申報更新資料之系統,以及未來輸出入規定相關配套等議題與重要工作方向做說明,9場說明會計有1,572人次利害關係人與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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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3月7日週四對象政府機關(構)、民間團體、企業及學校等自由報名參加地點新竹市政府 大禮堂(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修正草案已於107年12月21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108年1月16日總統令公布,名稱修正為「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下稱毒管法),為使社會各界瞭解毒管法通過之內容,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下稱環保署化學局)特增加召開臺北、新竹、臺中、臺南及花蓮5場次毒管法說明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