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答
- 21環境用藥管理法第5條第1項第1款第1目所稱其他有害環境衛生生物,所指為何?
- 22一般環境用藥與特殊環境用藥有何區別?
- 23環境用藥管理第4條偽造環境用藥第4款,所含有效成分與核准不符者,經環保單位檢出其他有效成分或禁用成分,罪責歸屬?
- 24殺菌劑用於環境衛生與衛生單位有何區別?
- 25環境用藥若摻雜或抽換之成分,非為有效成分,則是否亦列入偽造環藥?
- 26同一類原體之有效成分可能因廠牌而異,如果有效成分高於核准之規格或其他廠牌之規格,是否仍是偽藥?
- 27環保署已公告之禁用環境用藥有那些?
- 28環境用藥副成分之含量與原申請核准不符者,是否屬劣質環境用藥?又其含量是否有容許誤差?
- 29何謂環境用藥有效成分及容許誤差範圍?
- 30個人是否可自行進口防蚊掛片、防蚊液等環境用藥產品?
- 31旅客或交通工具服務人員可攜帶少量自用環境用藥,係指多少量?種類為何?
- 32那些業者要申請販賣業執照?
- 33環境用藥製造業是否應於取得販賣業許可執照後,方可銷售環境用藥?
- 34環境用藥製造業者於公司或工廠所在場所以外之場所(如供應站)販賣自製之環境用藥,是否需申請販賣許可執照?
- 35某工廠使用未經查驗登記之環境用藥原體來製造已取得製造許可證之環境用藥,該廠將受到何種處分?其產品是否列為偽造環境用藥?
- 36許可證有效期滿前3至6個月可提出申請展延,超過前述期間,是否可再提出申請展延?
- 37環境用藥販賣業許可執照公司地址變更應如何辦理?
- 38基於國民健康之維護或環境生態之保護,經撤銷許可證惟若提出證實無此顧慮後,其許可證是否可續用,或另外提出申請案?
- 39環境用藥製造、輸入許可證之有效期間有多長?屆期應如何辦理展延?若逾期未辦理將受到何種處分?
- 40環境用藥販賣業是否可以申請環境用藥輸入查驗登記,以輸入環境用藥原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