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答
- 41許可證展延應於期滿前3至6個月內申請,若有效期間於申請展延期間到期,是否仍可製造或輸入?
- 42環境用藥原體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者,得轉讓之,轉讓是否包括販賣?其轉讓核准程序為何?是 否要逐批或逐案核准?
- 43申請輸入、製造環境用藥,何種情形不予核發許可證?
- 44許可證逾有效期間未展延而使用者,是否為製造、輸入偽造環境用藥?
- 45環境用藥原體轉讓之對象有何限制?
- 46若攜帶自用之環境用藥數量超過規定,該如何處理?
- 47環境用藥原體除製造業者取得輸入廠商之許可輸入外,是否可由販賣業者自行輸入?
- 48販賣業可否輸出環境用藥?
- 49國外客戶訂製一種尚未申請查驗登記之新配方環境用藥,是否仍須申請製造許可證後,始得製造該藥品?
- 50環境用藥原體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者,得轉讓之,其轉讓核准之對象是以業者(製造者或販業者) 或藥品為核准者?
- 51病媒防治業依規定可置放特殊環境用藥數量為何?
- 52何謂「調配」及「分裝」?
- 53環境用藥販賣業或病媒防治業可否執行環境用藥之分裝或調配作業?
- 54某公司因訂單太多,生產線一時無法趕製所有產品,可否委託其他公司代為製造?申請程序為何?
- 55病媒防治業經查獲有虛偽設置專業技術人員之情事,將受到何種處分?
- 56環境用藥販賣業負責人與專業技術人員可否同一人?
- 57環境用藥進口商是否也應設置專業技術人員?
- 58某超商店長期設櫃販賣環境用藥,部分產品之外包裝已損害,標示脫落,此等情事,將受到何種處分?
- 59一般環境用藥與特殊環境用藥銷售對象?
- 60一般民眾為何不可使用特殊環境用藥?